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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
10-18

“五十步”有资格笑“百步”! (鄢烈山)

战场上先逃与后逃,差别是很大的。通常是先逃者处死,后溃者法不责众。因此,“五十步”完全有资格笑“百步”。须知在冷兵器时代,少退却五十步,那简直是在为逃百步的殿后挡刀箭呢。

比较上述各则的前与后,你不觉得“五十步”蛮有资格嘲笑“百步”丧尽天良或丧心病狂,后者是“狗咬皮影——没有人味”吗

“五十步”可以笑“百步”!

鄢烈山

我对“五十步笑百步“这个成语的约定含义,早有腹诽。据说,这个成语的意义是,“比喻自己跟别人有同样的缺点错误,只是程度上轻一些,却毫无自知之明地去讥笑别人。”

这个成语来头很大,典出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。梁惠王说:“我对于国家,那可真是够尽心的啦!黄河北岸魏地收成不好,遭饥荒,我便把那里的百姓迁移到河东,同时把河东的粮食运到河内;河东遭了饥荒,也如此办。我考察邻国的政治,没有哪个国家像我这样用心的。邻国的百姓并不因此而减少,我的百姓并不因此而加多,这是为什么呢”

孟子回答说:“大王喜欢战争,那就让我用战争作比喻吧。咚咚地敲起战鼓,兵器刀锋相交撞击,有人扔掉盔甲拖着兵器逃跑。有的人跑了一百步停下,有的人跑了五十步停下。凭着自己只跑了五十步,而耻笑他人跑了一百步,那怎么样呢”

惠王说:“不可以。只不过没有跑上一百步,这也是逃跑呀。”

孟子说:“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,那就不要希望自己的百姓比邻国多了……”然后,孟子就推销自己的仁政学说,唐三藏念经般地讲开了。

这梁惠王是被孟老师给绕晕了!作为那年头的一国之君,是要学习打仗,随时准备上前线的。他应该知道两军对阵,先退却先转身逃跑的人,罪莫大焉。因为他有示范效应,他动摇军心了,可能引发“兵败如山倒”嘛。前秦皇帝苻坚亲率80万大军对垒东晋谢石、谢玄率领的8万人军队,却落得“八公山上,草木皆兵”的大败,因为前面的部队一乱阵脚,后面的部队就稀里糊涂地接着逃命,自相践踏。临阵先跑的人,简直成了敌人的内应!所以,现代战争不仅国军有督战队,共军将领也会毙怯敌先逃的“怕死鬼”。

——战场上先逃与后逃,差别是很大的。通常是先逃者处死,后溃者法不责众。因此,“五十步”完全有资格笑“百步”。须知在冷兵器时代,少退却五十步,那简直是在为逃百步的殿后挡刀箭呢。

顺便说一下孟轲同志对梁惠王提出的“仁政”宏伟蓝图。它在科技发达的当代,很大程度上还是“中国梦”。他说,只要按他的施政方针办,就可以实现“颁(斑)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”。今天据说,中国的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了,可我们报社搞的摄影作品展,有一幅就是一个白发老太婆担柴回家的;我大姐夫今年80岁,还要下地干活。农民没有退休金,政府不能养他(似乎每月有几十元养老金了,反正不够养活自己,我也就没问究竟有多少),他又不愿要不富裕的儿女养,不下地干活“负戴于道路”怎么办

梁惠王虽然达不到孟子的仁政标准,他能够帮助农民在灾年到收成好的地方就食,不能迁移就食的则发给救济粮,这比起不允许农民闹饥荒时出门讨饭,把胆敢出门寻食的当“盲流”抓起来送去劳改,把不敢逃的关起来“反瞒产”搜刮口粮,把越境求食的定“叛国罪”下狱,不是仁义、人道得多吗二者怎么就是“五十步”与“一百步”的区别,都是暴君暴政呢

孟子的思维是极端化的,只有两极,要么是仁君仁政,要么是暴君暴政。其实,二者之间还有很长的中间地带。

我对“五十步笑百步”的含义不以为然,并非今日突发奇想。现在说出来,是我看到不少新闻事件,让我觉得同样是坏人坏事,差别还是蛮大的。

不说马超群滥用通水权向企业索贿,300万元嫌少硬要500万元,比一般的借“礼尚往来”收“红包”聚财的官员,心肠确实超群地黑,胆也超群地大;不说徐才厚受贿的现金以吨计,“才”够狂,脸够“厚”,就说《南方都市报》上同一天(2014/11/25)刊载的这些报道吧:

统计数据造假的多了;广东化州高州的官员,跨省跑到广西北流市,请人盗挖刚“入土为安”的尸体,回来完成火化指标,这造假真够奇葩,够无耻,够黑心,够无聊的!

因为抚养能力有问题,抛弃亲生子女的多了(毛时代搞“忆苦思甜”的阶级教育,动辄说“旧社会”如何如何,穷人“卖儿卖女”,好像挺值得夸耀似的);像广东五华籍的这个女子阿玲,担心丈夫离婚后自己无法养活两岁的孩子,将他吊死再自杀(未遂),真够蠢的!你自己寻死了,孩子总会有人养,他爸不养政府养,政府不养民间也会有人。

像章克标那个活了百岁老不要脸的,在回忆录中讲老婆如何支持自己嫖娼,那也不算稀罕;明人《浮生六记》作者,夸老婆芸娘贤惠不妒就是支持他找小老婆。可是这个黑龙江佳木斯市的孕妇谭蓓蓓,为满足丈夫的淫欲而诱骗女子到家,供其强奸,又一起谋财害命,真是该死!(念她是孕妇饶了她一命)

念斌被福建省福州的县市两级司法机关冤枉了这么多年,4次一审二审判死,经他姐姐多年奔走鸣冤,终于被省高院宣告无罪释放;可是,平潭县公安局仍然将他列入“犯罪嫌疑人”布控,不给办不允许他出境治病。平潭警方草菅人命,对当事人一点负罪感都没有,还这么顽固地坚持限制念某的人身自由,这是什么心肝

比较上述各则的前与后,你不觉得“五十步”满有资格嘲笑“百步”丧尽天良或丧心病狂,后者是“狗咬皮影——没有人味”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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